第29章 泄愤杀人案(四)(2 / 2)

程望回头翻阅姚然的早期供词,发现其中反复强调“我不知道他会做这种事”,但却从未否认她清楚吕鑫的脾气、她“担心他说出实情”。

她不是一个主动教唆者,但她也不是无辜旁观。

吴启在隔壁观察室轻声道:“这案子,杀人的是吕鑫,但……他们两个人都在火堆边点了柴。”

“不是柴。”程望说,“是一起经营的家,被他们亲手浇上了汽油。”

日常生活,是一种牢笼。吕鑫和姚然像两只困兽,各自掩盖、彼此退让,直到那个火星落下——

胡泽民,成为了他们之间情感毒瘤的“承载体”。

下午五点,江州市检察机关介入,对吕鑫启动批捕程序,罪名明确:

故意杀人罪,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

而姚然,也因涉嫌“包庇罪”“协助毁灭证据”,被提请立案侦查。

她在接受再度讯问时情绪崩溃:“我以为,只要不说出来,就还能保住家。”

程望看着她:“你不是第一个以为‘不说就能瞒过去’的人。但你得明白,这种事,一旦开始沉默,就不会有终点。”

姚然低下头,眼泪砸落在记录本上。

“你想保住的东西,早在他动刀的那一刻就没了。”

5月19日,案卷正式移交。

吕鑫供述完整,作案工具、现场痕迹、技术反证形成闭环。

姚然在自述中承认“进入现场后曾擦拭地板、处理清洁物品”,但坚称“未参与动手”。

检方初步认定其涉嫌包庇罪,不排除后续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追责协助毁灭证据罪名。

江州市刑侦支队召开案情复盘会。

程望陈述:“案件归根到底,并非仇杀,也不是经济纠纷,而是一种被压抑到极限的心理爆裂。”

“婚姻中未表达的情绪,是最可怕的杀人动机。”

“它不会选择直接伤害彼此,却会选择把所有怒火转嫁到‘第三者’身上,以‘正义’或‘复仇’之名——但终究,是泄愤。”

傍晚,天色灰暗。程望走出局里,站在长街尽头,抬头看天。

手机震动,是支队群发的一个消息:“程队,咱们又破一桩命案。”

他没有回复。

他想到吕鑫那张脸——暴躁、压抑、痛苦,但在最后,居然是一种近乎“解脱”的空。

“他不是疯了。”程望喃喃。

“他只是在日常中走了太久太久,忘了该停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