午后,细雨绵绵,东街的榜文墙上,已贴出有半个时辰的和亲告示被淋得字迹晕染,却依旧围了三层人墙。
穿靛青长衫的书生在前方读着告示,告示念完,忽觉有人扯了他的衣袖。
“小哥,这公主……当真要下嫁曜国?”一头发花白的老者双眼浑浊,佝偻着腰拄着拐杖颤颤巍巍问道。
书生点了点头应了声,手掌指向告示,又道:“老丈人,这两行写得明白——以昭华长公主下嫁曜国宁王。
谨择天佑一年冬月二十八吉旦为婚期。”
老者听后慢慢走近告示,踮起脚尖看了一会,后垂头轻叹:“老了……看不清了。”
书生见状正要说话,见老者已柱着拐杖转过身走出人群,嘴里模糊不清地呓语着:“天家骨肉亦作干戈饵...想我朝当年,何曾遣公主和亲?咳咳……”
书生闻言微愣,再看时,老者的身影已不见。
“和亲好啊!若是早些和亲,六年前,我那儿子……也不会回不来。”一老妇人说着眼眶就红了起来。
“就是,正因那年战乱,我家囤积的蜀锦烂了三成,若能换几十年互市,嫁个公主算什么?”
“要是两国修好!别说是嫁公主了,就算把俺老张这百八十斤的糙汉嫁过去,都他娘的值!”
壮汉的嗓门很大,一时间所有人都向他看去,只见他穿着洗得泛白的粗布褂子,粗麻裤管卷到膝盖,手上还攥着打铁的小锤。
“人家要的是娇滴滴的凤凰,谁稀罕你这泥腿子糙汉?”
“对啊,人家公主是金枝玉叶,你这糙汉恐怕宁王还看不上!”
此话一出,旁人哄堂大笑。
有人笑,也有人沉了脸色,一个穿着粗布的男子压低了头上的斗笠,檐角几乎要碰到高耸的颧骨,掩住了右脸上的两颗黑痣,他左手虚拢成拳抵在唇边,指节上的茧子极厚,不知说了什么。
他身侧同样戴着斗笠的几名男子与他一同转身离开了人群,掩在斗笠下的双眼不时警惕地扫向周围。
“二虎他们走了,我们跟上,别被发现了。”
一个约莫十岁的清瘦少年拍了拍身侧还在舔着糖人的同伴。
“哦!好。”二虎闻言两三下就把糖人都咬成了渣,急忙跟着清瘦少年离去。
穿过几条巷子,越走越偏,二虎不禁拉住清瘦少年,“阿明哥,再跟上就是去乱葬岗了,那边荒山野岭的,我怕……”
“可是……”阿明皱了皱眉,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