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张在一家科技公司干了三个月,合同上写着“ref="/tag/174/" style="color:#643D3D;font-weight:bold;">试用期3个月”,结果第90天下班前,主管拍着他肩膀说:“明天起你就是正式员工了啊!”小张一愣:啥?没走任何流程,也没签新合同,这就转正了?
法律上根本不存在“自动转正”这回事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写得清清楚楚: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也就是说,试用期不是独立存在的“临时状态”,它本身就是合同的一部分。合同到期那天,要么双方续签,要么协商解除,要么——如果原合同明确约定了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转正”,且公司真做了考核、留了记录,那才可能算数。
现实中呢?很多公司只在offer里轻飘飘写一句“试用期3个月”,合同里却没提转正条件、没写考核流程、更没约定“到期不反对就算通过”。这种情况下,哪怕你干满90天,公司照样可以以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解除合同——而且不用赔钱(前提是能举证)。
公司说“默认转正”,你信吗?
去年深圳有个案子: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还在加班改bug,第二天去上班,前台直接拦住说“HR让你今天办离职”。他懵了:“不是说干满三个月就转正?”结果翻合同才发现,白纸黑字写着“转正须经部门负责人书面确认”。而那位负责人,压根没签过字,连邮件都没发过。
注意:口头承诺、微信群里的“恭喜转正”截图、甚至工牌换颜色,都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转正。真正管用的,只有两个东西:一份明确约定转正条件的劳动合同,和公司出具的书面转正通知(最好盖公章)。
遇到这事,马上做三件事
1. 翻出你的劳动合同,重点看“试用期”和“转正条件”条款;
2. 查工资条、考勤记录、绩效反馈——有没有公司对你试用期表现的书面评价?
3. 如果快到期了还没动静,直接找HR问:“我的转正审批走到哪一步了?需要我补什么材料?”(一定要微信或邮件留痕)
有位程序员朋友就是这么干的。试用期第85天发了封邮件,抄送直属领导和HRBP。三天后不仅收到了电子版转正通知书,连调薪方案都一起发来了——因为公司怕拖下去,万一他突然提离职,反而显得自己流程混乱。
说白了,职场里没有“理所当然”。合同写得模糊,你就得主动问清楚;流程没走完,就不能默认自己已经安全上岸。毕竟,电脑出问题还能Ctrl+Z撤回,劳动关系一旦出岔子,可没那个快捷键。